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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考试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通企[2005]39号)的规定,为做好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考试中心负责组织专家编制考试大纲(见附录)、设立考试题库,培训师资、组织考试、阅卷。
  第三条 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考试根据需求不定期进行。
  第四条 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通信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第五条 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考试,以纸笔答卷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第六条 符合《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报名条件,具有工程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经济师或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通信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2004年以前取得经信息产业部(或原邮电部)审核颁发的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证书。
  (二) 2004年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参加通信建设项目经理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七条 考试合格后核发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
  第八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
  第九条 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工作规定的,要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录:《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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